
在农业大区重庆市潼南区,水产养殖不仅是农户增收的主要渠道,更是推动农业循环发展的重要支撑。面对涉农企业因灾陷入债务困境,如何平衡债权实现与产业保护,成为执行工作的一道关键考题。近日融证通,潼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涉农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打破常规思路,探索“资产作价入股+合作经营偿债”新模式,不仅化解了近760万元的债务纠纷,更保住了企业根基、稳定了农户生计,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了生动范例。
\n某涉农企业资不抵债
\n查封将致产业链断裂
\n申请执行人重庆市某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某鱼苗销售有限公司因鱼苗款、饲料款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涉案金额近760万元。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资产结构单一,除160余亩鱼塘(存有10万余斤鱼苗)及相关设施外,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n进一步深入调研显示,该鱼苗公司是本地渔业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掌握“生态育苗”“高密度养殖”等3项实用技术,长期带动60余户农户共同发展: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每年获得租金收入,并依托企业学习养殖技术、拓展销售渠道,年均向川渝市场供应优质水产品超48万斤。2024年遭遇洪灾后,企业资金链断裂,若简单采取查封、拍卖等传统执行方式,不仅会导致企业停产、技术团队解散,更将引发土地租金无法支付、农户失去技术依托、区域水产产业链断裂等多重连锁风险。
\n资产入股盘活资源融证通
\n长效偿债多方共赢
\n“涉农企业不仅是市场主体,更是带农增收、稳固产业的关键力量。绝不能因执行一起案件,而毁掉一个产业。”潼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研判后达成共识,迅速转变执行思路,主动对接区农业管理部门、养殖专家,共同赴鱼塘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双方协商。
\n该院执行团队引导各方从单纯“评估资产现值”转向综合测算“企业存续价值”:除了鱼塘、鱼苗等有形资产,更将企业长期积累的养殖技术、带动农户能力、产业辐射效益等无形资产纳入考量。经多轮磋商,最终确定以鱼塘经营权、养殖设施及技术效益为基础,整体作价198万元,为后续合作奠定了基础。
\n在潼南区人民法院的推动下,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某渔业集团达成合作方案:被执行人以其鱼塘经营权、养殖技术作价入股,占股30%;申请执行人以债权转股本金方式入股,占股30%;渔业集团则以销售渠道资源入股,占股40%。三方共同组建新的合作项目,由被执行人继续负责养殖生产,成鱼销售后优先将80%利润用于清偿债务,20%用于鱼苗培育再投入。
\n柔性执行“放水养鱼”
\n司法助力乡村振兴
\n该案是潼南区人民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农业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通过“资产入股”实现“放水养鱼”,法院在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对农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了“救活一个企业、稳定一片农户、畅通一条产业链”的综合效果。
\n“鱼塘里养的是鱼,更是农户的希望;企业肩上扛的是债务,更是产业发展的责任。”潼南法院将以此次创新执行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涉农案件差异化执行机制,强调在办案中算清“经济账”“民生账”“长远账”,以司法智慧守护农业生产力之根,让田埂和鱼塘边绽放出“企业活、农民富、产业稳”的共赢之花。
\n重庆法治报记者 唐孝忠
\n原标题:潼南区法院创新执行模式融证通,为涉农企业纾困护航乡村振兴 “资产入股+债权转股”让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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